粮油价格国家管控吗-关于粮油价格调整的通知
1.省委宣传部长管什么
2.粮补“大升级”最新通知!每亩补贴505元?两扩一增粮补新规!
3.2015年国家中储粮还收玉米吗
4.国家关于大学生粮油副食补贴的规定
5.如何加强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
省委宣传部长管什么
法律分析:宣传部主要是管各方面的宣传工作。
法律依据:《院办公厅、中央宣传部关于印发提高城镇居民定量粮油销售价格宣传提纲的通知》一、为什么要提高定量粮油销售价格
长期以来,为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生活,国家对城镇居民实行凭证、凭票定量供应粮油的办法。定量粮油销售价格从六十年代中期实行购销同价以后,二十多年来一直没有调整。一九七八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为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粮油生产发展,曾先后多次提高了粮油的收购价格。一九九〇年与一九六六年相比,国家定购粮食和食油的收购价格分别提高了一点五倍和二点一倍,以致购价大大高于销价,销价和购价之间的差额以及粮油企业的经营费用都由国家补贴。这一措施,对稳定市场物价、安定人民生活起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生产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其弊端也越来越明显,主要是:
(一)定量粮油购销价格倒挂严重,加重了国家财政负担,影响了粮油生产和流通。目前,面粉、大米、玉米三种粮食,国家定购价格全国平均每五百克近三角,而供应给城镇居民,每五百克只有一角四分多,购销价格倒挂一角五分多。加上粮食经营费用,城镇居民每购买五百克定量粮食,国家需补贴三角左右。六种食用油(花生油、芝麻油、菜籽油、棉籽油、茶籽油、豆油),国家定购价格全国平均每五百克为二元一角四分,而供应给城镇居民,每五百克只有八角左右,购销价格倒挂一元三角五分上下。加上食油经营费用,城镇居民每购买五百克定量食油,国家需补贴近二元。随着粮油购价和经营费用的上升,国家用于粮油的补贴逐年增加,一九七八年为三十六亿元,一九八〇年上升到一百零八亿元,一九九〇年高达四百亿元,财政负担日益沉重。从长远看,影响了国家对农业给予更多的资金投入,对粮油生产的发展不利。同时,定量粮油购销价格倒挂,导致粮油企业政策性亏损严重,影响了粮油正常流通,不利于粮油企业改善经营管理。
粮补“大升级”最新通知!每亩补贴505元?两扩一增粮补新规!
站在农民角度,收藏三农!大家好,我是三农老道!时间过得飞快,2023年一转眼已经来到2月下旬。
随着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全面推进,农业农村在今年也迎来了一系列的利好消息,特别是目前正值春耕的关键阶段,农业农村部也已经正式召开了新年度的春耕重点工作会议,全面抓紧春季农业生产,全力推动大面积粮食产能的提升。
对于我们种地农民来说,相信大家也非常关心在今年国家针对粮食补贴方面制定的相关消息,农民到底种什么啊?根据老道了解到的相关消息来看,农业农村部针对今年的粮食生产已经做出了重要安排,下面我们一起做个了解。
进入到2023年以来,国家针对三农方面已经做出了明确要求,不仅会继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也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建设农业强国。
而粮食安全更是乡村振兴、农业强国建设的重要根基。
尤其是在前段时间,农业农村部正式召开了全国春季田管春耕备耕工作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国家明确指出,要紧盯不放,抓好春管春耕,要全力稳住大豆面积,集成组装大面积提升单产,奋力夺取夏季粮油丰收,这是这次会议上重点强调的内容。
涉及到具体的种植业结构方面,在今年国家针对粮食产业可谓是制定了一系列的利好举措。
首先针对口粮方面,还会继续加强一喷三防等实施方案,要全面减少病虫害对口粮的影响。
另外一个方面涉及到各项粮补政策,国家也制定了两扩一增的相关粮补新规,对于我们粮食主产区的农民来说,在今年大家能够领到的粮食补贴将迎来稳步增长。
下面老道就从三个角度为大家做一个简单汇报,具体情况如下。
粮补新规1:在今年国家明确指出将全面加大轮作补贴产粮大县、产油大县奖励规模。
根据老道了解到了相关消息,目前黑龙江地区就已经针对大豆轮作方面最新划定了900万亩的试点面积,将给予每亩150元的补贴。
由此可见,在今年涉及到轮作补贴方面,一些粮食生产区的补贴资金、补贴利好已经提前确定。
针对一些产粮大县,产油大县的奖励规模将迎来进一步的上调,这也代表着未来产粮产油大县将获得更多的专项扶持资金。
粮补新规2:在今年国家明确提出要加大大豆种植支持力度,同时也要着力缩小大豆、玉米种植收益差。
由此可见,在今年进一步扩大大豆等油料作物的种植将是今年粮食生产的重中之重。
特别是在已经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国家也明确指出要全面启动新一轮的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
老道个人认为,新增长的这千亿斤的粮食产能有较大概率会重点锁定到大豆等油料作物上。
而且根据会议要求,国家指出要因地制宜的找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适用的种植模式。
所以玉米、大豆在主粮产区方面获得的扶持还将迎来进一步的加大。
粮补新规3:根据会议要求,在今年国家还会继续加紧协调完善大豆和玉米生产者补贴政策。
这也释放了一个非常强烈的信号,在今年农业生产者补贴或将迎来进一步的上调。
而在农业生产者补贴迎来调整的过程中,大豆和玉米生产者补贴将成为调整的重点。
由此可见,玉米大豆补贴在今年迎来上涨的可能性非常大,粮补资金迎来上调,我们农民也能从中获益。
综合以上三项粮补新规来看,在今年农民种粮补贴很有可能会达到505元每亩左右。
这里边预计包括了大豆生产者补贴每亩预计在245元,大豆轮作补贴每亩预计在150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每亩预计在60元,化肥农资综合补贴预计在每亩50元。
只要我们农民能够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定好种植作物。
老道相信在国家各项补贴政策的落地之下,咱农民一定能够获得更多的扶持资金。
具体的补贴标准还是要参照地方实际情况为准,以上补贴标准仅为老道个人的预测,希望大家有所了解。
在这里还是恳请大家行动起来,点击文末右下角的再看,一起为国家的粮补系列利好政策点个赞。
2015年国家中储粮还收玉米吗
关于2014年东北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购问题的通知
国粮调〔2014〕254号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局、财政厅,农发行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省(自治区)分行:
根据院有关批示精神,2014年国家继续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玉米临时收储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购时间和质价标准
(一)收购时间。2014年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购期限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至2015年4月30日。
(二)收购价格。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挂牌收购价格(国标三等质量标准)为:内蒙古、辽宁1.13元/斤,吉林1.12元/斤,黑龙江1.11元/斤。相邻等级之间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挂牌收购价是指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的到库收购价。
(三)质量标准。收购入库的玉米必须为2014年生产的国产玉米,符合国标等内品质量标准。具体质量标准按玉米国家标准(GB1353-2009)执行。对实际水分、杂质高于标准规定指标的非标准品玉米,必须烘晒整理达标后方可入仓储存,不符合标准的玉米不得入库。非标准品玉米的收购按照《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执行。其中对实际水分含量高于标准规定的玉米,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0.65%,并扣价0.15%作为烘干费;低于或高于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量和增扣价。
二、政策执行主体和收储库点
(一)政策执行主体。(1)中储粮总公司受国家委托作为政策执行主体承担此次国家临时收储任务,通过其直属库和委托收储库点敞开收购农民余粮,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2)中粮集团、中纺集团作为中储粮总公司的补充力量,受中储粮总公司委托承担收储任务,独立向农发行。中储粮总公司要与这两家企业签订委托收储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中粮集团、中纺集团收储规模先分别按500万吨、100万吨掌握,委托收储协议要经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农发行总行审核备案。
(二)收储库点资格条件。收储库点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粮食收购资格,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2)在农发行。(3)有一定规模的自有仓容和烘干设备,仓储设施条件符合《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9第5号)要求,具备必要的清理设备、检化验设备、计量称重器具和人员,对农民交售少量粮食要有可移动式磅秤。(4)执行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相关规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相关设备齐备完善。(5)三年内在收储及销售出库等方面无违规违纪行为。(6)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7)已经完成2013年以前临储玉米搭建露天囤垛防火改造任务,无重大消防隐患。各收储库点要留存收购环节开具的收购结算单、质检单、称重计量单(含相关电子数据)备查。
(三)收储库点的确定。(1)确定程序。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储粮直属企业和中粮集团、中纺集团直属企业可作为收储库点。其他收储库点由有关中储粮分公司、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农发行省级分行共同确定。中粮集团、中纺集团收储库点名单由集团总部报中储粮总公司;其他收储库点名单由中储粮有关分公司报中储粮总公司。中储粮总公司汇总后,报财政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收储库点名单(按照企业工商登记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由中储粮总公司于收购启动前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2)确定原则。要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销售”的原则确定收储库点。要充分利用现有仓储,以县为单位,每个县内收储库点仓容总量应与当地临时存储玉米预计收购量相衔接。要优先安排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粮食仓储设施(含露天囤、露天垛、储粮罩棚)建设的企业作为收储库点,对2013年已通过资格审核、开展临储粮收购业务、无违规行为,今年又投资扩建仓容的地方临储粮收购库点应优先考虑。对售粮较为集中、交通条件相对较差、农民反映问题较多的地区,要增设收储库点,扩大布点范围,同时结合县内集并统筹仓容使用,满足农民售粮的需要。
(四)租赁收储点的确定。要充分挖掘潜力,有效利用社会闲置仓容和烘干能力。在确保储粮安全的前提下,对当地符合资格条件的收储库点全部启动后仓容仍不能满足收储需要的地区(以县为单位),中储粮有关分公司应及时安排县内集并,或由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租赁社会仓容收储政策性粮食规定条件的收储库点租仓储粮解决。租赁库点名单要在其开始收购前公布。租赁社会仓容收储政策性粮食的具体办法由国家有关部门另行制定下达。
(五)露天储粮设施的搭建。(1)露天储粮设施包括露天囤、露天垛、储粮罩棚三种形态,在确需露天储粮的情况下,优先用储粮罩棚储存。在充分利用中央和地方粮食企业现有仓储设施的情况下,如取县内集并、租仓储粮等措施后仓容仍然不足,确需搭建露天储粮设施的,由中储粮分公司会同省级粮食部门、农发行省级分行提出分库点露天储粮申请,经中储粮总公司审核并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搭建的露天设施要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文件、标准和防火规定。(2)中储粮总公司要严格控制搭建数量,根据收购情况,逐批分解下达露天储粮。有关情况要及时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并抄送相关省级粮食部门。
三、收购资金和账务处理
(一)收购。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按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安排国家临时存储粮食(含收购费用和露天储粮设施搭建费用)。中粮集团、中纺集团由其子公司或直属企业向当地农业发展银行独立。其他收储库点所需,由中储粮直属企业统一向当地农业发展银行承贷。
(二)利息和费用。(1)费用标准。国家临时存储玉米利息费用补贴包括利息、保管费用等,由中央财政给予补贴。收购费用为2.5分/斤,露天储粮设施搭建补助费用标准为3.5分/斤,由收储库点全额包干使用,计入库存成本。已享受2013年中央投资建设补助的40亿斤储粮罩棚项目不纳入本次搭建补助范围。保管费用补贴标准按《财政部关于批复最低收购价等中央政策性粮食库存保管费用补贴拨付方案的通知》(财建〔2011〕996号)执行。中储粮总公司按规定在中央财政包干的保管费用补贴总额内计提的质检、监管等费用,要专项用于国家临储玉米入库验收和监管工作,确保验收和监管需要。(2)拨付方式。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预拨给中储粮总公司,事后中央财政与中储粮总公司据实清算。中储粮总公司按与中粮集团、中纺集团签订的委托收储协议支付代储利息费用补贴。其他补贴资金由中储粮总公司预拨付到中储粮分公司,由中储粮分公司自粮食入库当月起,按季足额拨付到委托收储库点,不得截留挪用。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储粮分公司要统一规范收储库点包括租赁收储点费用补贴标准。财政补贴资金一律支付到企业在农发行的账户上。
(三)会计处理。收储库点收购国家临时存储玉米与农民结算时,将应支付的收购价款借记“储备粮油-待核国家临时存储粮油价款”科目,将规定标准烘干费扣价部分贷记“储备粮油-待核国家临时存储粮油费用”科目,将支付的粮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对扣量形成的粮食应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收购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收购费用、烘干费用和搭建露天储粮设施等费用,在“储备粮油-待核国家临时存储粮油费用”借方科目中归集。收购费用包括粮食检验费、整晒费、入库费等各项费用。烘干和搭建露天储粮设施费用包括原材料及人工成本等各项费用。收购粮食验收合格后,按核定的价格、收购费用和搭建露天储粮设施费用标准确认库存成本,借记“储备粮油-国家临时存储粮油”科目,贷记“储备粮油-待核国家临时存储粮油价款”、“储备粮油-待核国家临时存储粮油费用”科目,差额部分按粮食验收批次合理分摊计入企业当期损益,借记“储备粮油结算价差支出”科目,或贷记“储备粮油结算价差收入”科目。
(四)统计处理。统计处理按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收购期间,中粮集团、中纺集团下属收储库点要将统计数据按照属地原则报送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并逐级上报至集团总部,同时抄送中储粮分公司指定的直属库,中粮集团、中纺集团总部要将收购数量报送中储粮总公司。中储粮直属企业及其委托收储库点收购进度由中储粮直属库统计上报,同时将中粮集团、中纺集团下属企业抄送的收购数量一并逐级上报总公司。中储粮分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向上级机构报送收购数据时,要按照属地原则抄送当地相应省、市、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当地农发行。中储粮总公司对中粮集团、中纺集团总部和中储粮直属库报送的数据核实无误后,汇总报送国家有关部门。中储粮总公司要在每月逢5日、10日(或月底)后的第1个工作日下班前,将前5天收购数量汇总报送国家粮食局,国家粮食局对统计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后分送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总公司、中粮集团、中纺集团要在2015年5月底前将收购工作总结报告国家有关部门。收储库点要将国家临时收储玉米与企业自营玉米严格区分,分类统计,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对其中露天存储的临储玉米数量应单独统计。有关省份和单位要鼓励、支持收购库点应用库存粮食识别代码,尽量将收购信息与识别代码进行关联,并在出库时将识别代码与关联信息传递给接收企业。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收购环节。各收储库点要按照规定价格公开挂牌收购,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做到粮食标准及质价政策上墙,标准样品上台,严格执行国家质价政策,既不可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也不能抬级抬价扰乱市场秩序,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严禁先收后转赚取差价。要严防进口玉米进入收储环节,发现疑似进口玉米时要暂缓收购,并请有关部门进行鉴别,追查来源,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收储库点虚报库存、以陈充新、收购进口玉米套取费用补贴等行为,一经发现,要将其收购的玉米全部退出国家临时存储收购进度和库存统计,追回粮款归还农发行,取消企业临时收储资格,收回不当得利上交中央财政,并将其以前年份收储的国家临时存储玉米安排移库或按有关程序及时组织拍卖,所发生的费用由违规企业承担。如发生损失,由收储库点承担,并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
(二)验收环节。(1)中储粮有关分公司、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农发行省级分行共同指定有资质的粮食质检机构对收购入库的国家临时存储玉米的质量等级进行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验收合格的玉米作为国家临时收储玉米存储。要及时开展验收,不得等收购结束后集中突击验收。承担审核验收的中储粮直属企业、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农发行分支机构在验收工作中弄虚作的,要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2)对验收合格的玉米,中粮集团、中纺集团收储的部分,由中储粮总公司与两家企业总部签订委托保管合同,并明确保管、出库责任;其他收储库点收储的玉米,由中储粮直属企业与其签订代储保管合同,明确数量、等级、价格和保管、出库责任等,并建立质量档案。(3)各收储库点对今年收储的玉米要实行标仓管理,不同年度、不同性质的玉米必须分仓存放,不得混存。(4)对验收不合格的玉米要自收购之日起退出临时存储玉米库存,企业要及时销售并偿还农发行本金。
有关省级人民要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负责制的要求,督促、协调地方相关部门支持和配合中储粮公司开展玉米临时收储工作,组织引导当地农民有序售粮,尽量减少农民排队等候时间,同时督促和指导本地企业积极入市收购,满足农民售粮需要。地方粮食行政管理等部门要按在地原则,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部门职责,加强对有关企业收购资格的审查和复查,加强对玉米收购活动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收购秩序,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 家 粮 食 局
财 政 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014年11月25日
国家关于大学生粮油副食补贴的规定
关于大学生的生活补助问题,目前国家没有统一的规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一般都对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学生发放“粮油副食品价格补贴”,发放人数是由财政部按照2002年各高校2000年的在校生数为基准核定的。
2002年中央部门高校“粮油副食品价格补贴”的发放标准为每生每月12.5元。此后,有的高校根据物价上涨情况,作了相应的调整。
地方高校学生的生活补贴,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各地省级财政、教育部门制订具体的发放和管理办法。据了解,一些省份已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办法。
有的地方高校按照规定标准向所有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专科学生发放了生活补贴。有的高校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较多,资助任务较重,将这部分经费集中用于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扩展资料:
工作程序:
1、补贴面积调查:由财政所驻村管乡员会同村委会干部上门逐户调查并登记填写《粮食种植面积登记表》;?
2、补贴面积公示:将登记完成的《粮食种植面积登记表》张榜公示七天,接受农户监督;
3、补贴面积核算汇总:将公示无异议的《粮食种植面积登记表》核算汇总;
4、补贴面积系统录入:将各农户补贴面积录入“一折通”系统;
5、补贴面积上报:将审核无误的补贴面积上报区财政局;
6、补贴资金的发放:根据上报面积,按当年国家规定的补贴标准换算后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发放到各种植农户存折账上,补贴发放过程结束。
百度百科-粮食补贴
如何加强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
一、严格控制商品流通费用开支
……要狠抓粮食企业商品流通费的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财政部(84)财商字第112号文《国营商业、外贸企业成本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并把平、议价粮油费用的合理分摊和修理费、保管费及其他费用的管理,作为工作重点来抓。
二、加强对粮油价差补贴支出的管理
要严格控制粮油价差补贴的范围,除按统销价格销售的粮油外,凡按其他价格销售的粮油,都不能给予补贴;要严格掌握补贴标准,坚持以原粮的价差为基础,换算成品粮的价差补贴;并要坚持补在零售环节,防止重复补贴;院国发〔1987〕37号文件规定的粮食销量和开支
数额,是留有一定余地的,各地要合理安排和控制粮油销量,尽量控制和节约开支:对于粮食企业的附营业务和自营食品,要加强管理,特别要防止拿生米生面生油搞联营或销售,把国家财政开支的加价款和粮油价差补贴化为企业利润。
三、加强对粮油加工企业的财务管理
要加强对粮食企业内部粮油作价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控制粮油加工的工缴费标准,不能随意提高,防止乘“代加工”改为“价拨加工”的机会,变相提高工缴费标准;并要加强企业内部经济核算,健全工商之间检斤计量手续。粮油加工企业,应该从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挖掘企业内部
潜力、提高出品率等方面下功夫,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四、加强对粮食企业留利的管理
近年来,粮食企业的留利增长很快,但一部分企业使用很不合理,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经济效益。有些地区留利中用于发展生产的比例较低,而用于职工和奖励的比例较高,这不利于企业的改造和生产、经营的发展。因此,一定要认真监督粮食企业留利的提取、分配和使用,保
证把企业留利的大部分用于发展生产和经营。
五、加强对地方粮油价外补贴的管理
近年来,一些地方在中央规定的>策之外,又自行取了一些价外补贴的措施,但是各地对其在预算列支上比较乱,有的在“粮油加价款”列支,有的在“粮油价差补贴”列支,有的在“粮食企业亏损补贴”退库等等。为了加强管理,便于分析,从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各地自定的
各种价外补贴支出,如自行提高加价比例和收购粮油价外补贴,自行议转平及在中央规定的议转平收购价(即在合同定购比例价基础上每斤加6分4厘)之外增加补贴的部分,全部由地方自有财力解决。为了便于核算,一九八七年国家预算支出科目新增第244款“地方粮油价外补贴”科目。今年以来,凡已在其他收支科目列支或退库了的,请按本通知的规定尽快调整过来。
以上内容由财会管理理臣教育给你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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